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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「美○富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凱○財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」未經金管會核准券商業務,非法銷售境外有價證券,且公開提供網站供不特定民眾查詢、違法推介顧問,另渠等對外推介僅強調其保本、債券性質,保證2年擁有6%至10%獲利,規避最低風險告知義務,經查僅該檔境外金融衍生商品就有205筆匯款資料,總計金額為19,00萬9,019美金(折合台幣約6億48,96萬7,909元【以台灣銀行98311美金匯率34.14計價】),顯見渠等公司推介範圍之廣,已嚴重影響國內金融秩序。
本局偵七隊於97年09月接獲金管會函轉民眾向中央銀行檢舉後,歷經半年詳實偵查,終於98年03月19日,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秋股檢察官指揮下,會同本局國際科、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分局、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分持傳(拘)票、搜索票前往臺北縣市、高雄市等地區執行傳(拘)、搜索,當場查扣推介廣告資料等證物一批,並傳拘相關公司銷售人員、主要幹部張○茹等4人到案說明,全案於詢後依刑法詐欺罪、證券交易法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,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由於近來國際股市低迷,存款利率幾近於零,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此一機會謊稱具有保本、高利率、無風險之境外金融衍生商品,配合高知名度金融大樓內演講、訓練名義,藉以慫恿、詐騙不知情民眾購買特定標的,惟渠等類似「雷曼兄弟連動債」之境外金融衍生商品,未經主管機關金管會核准在台銷售,因資訊揭露不足、欠缺政府監督把關機制,往往造成民眾嚴重財物損失,投訴無門,本局在此提醒各位投資民眾,買賣境外金融衍生商品應遵循政府法律規定,透過合法券商買賣,徵詢投資標的應透過合法、專業投顧公司,千萬不要相信非法公司建議,避免遭特定人士操作,身受其害,血本無歸。
轉載自:http://www.cib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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